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我校201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1年本科招生计划2000名,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额不
超过总计划的1%。各项目根据运动队需要和考生水平确定录取人数。
二、招生项目
男子排球、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
22周岁(1989年9月1号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认定资格。
3.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1、2两款要求。